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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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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店家辦理飲品買一送一促銷優惠,若消費者針對店家促銷贈送之飲品進行加價加料行為(如於店家贈送之飲品加料五元珍珠、十元布丁等),並持自備環保杯盛裝,是否均須給予自備飲料杯5元價差?


消費者針對店家贈送之飲品進行「加價、加購」,屬「購買」行為,若消費者同時有「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則業者亦須依本公告規定提供5元價差優惠;若商品售價「低於5元」,則以免費方式提供商品,以明確提供有「自備非一次用飲料杯」之消費者有價差事實(免費商品無須提供自備飲料杯5 元以上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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