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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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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規定

管制對象



管制品項 : 

1.蛋類:雞蛋、鴨蛋、鵪鶉蛋、皮蛋。

2.盛裝蔬果類、肉品、水產類等生鮮食品,及南北乾貨、壽司、生菜沙拉、涼麵等之托盤及包裝盒。

3.糕點麵包:用於盛裝糕、餅、粿、糬、派、酥、麵包、蛋塔、泡芙等產品。

4.盛裝餐飲食品之杯、碗、盤、碟等一次用容器。


管制材質 :

1.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或聚丙烯(PP)之塑膠材質。

2.以紙類或植物纖維為主體,淋膜或添加前述塑膠材質者 。


管制作法 :

1.管制品項所使用管制材質之托盤及包裝盒,自民國102年起,應達一定比例減量率。

2.透過使用替代材質之容器、不使用托盤及包裝盒等方式達成減量率。

3.管制對象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前述減量方式及減量率作法,彙整成減量計畫並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