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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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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法源依據?

2019/09/20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公告禁用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依該法條規定之授權,本署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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