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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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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請說明公告應回收非平板類免洗餐具之定義?


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之表一「應回收物品及其責任業者範圍」,以鋁、鐵、玻璃、紙、鋁薄包、塑膠、植物纖維、生質塑膠等材質製成之免洗餐具。

其中免洗餐具定義:指專供餐飲消費者一次使用,用過即丟之特性而設計加工製成之餐飲用具,客觀上不再經洗滌後重複提供消費者使用者,包括杯、碗、盤、托盤、碟、餐盒及其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與上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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