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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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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藥局用來盛裝藥品,可否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2021/01/12

「處方用藥」或「指示用藥」等需經醫師診斷確定病因後開立處方箋或由醫師、藥師或藥劑生來指導民眾使用者,不論包裝與否,均視為藥品。依據環境部公告內容,直接與藥品接觸的袋子,或盛裝藥品且載明病人姓名、藥名、劑量、數量、用法、作用或適應症、警語或副作用及調劑日期等資訊的藥袋,並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 但用來盛裝已有包裝的成藥,或是用來裝提藥袋而另外提供的塑膠提袋等,應依限制使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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