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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的定義

2021/01/12

指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軟體、遊樂器、通訊設備、視聽設備等零售之業者。(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十次修訂)及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修訂)之定義及分類:483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及軟體(4831)、通訊設備(4832)及視聽設備(4833)、遊樂器(4763-11))

例如:如順發3C、聯強電腦、原價屋、欣亞電腦、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STUDIO A(蘋果手機專賣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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