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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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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集

店家辦理飲品優惠活動(如買一送一、兩杯促銷價等)明文標示不受理持自備杯之消費者消費或參與,僅依飲品原售價以自備杯5元價差優惠方式給予優惠,是否違反規定?


自備飲料杯優惠應視消費者購買之飲料杯數於當次消費折抵,且不因使用兌換券、優惠券、折扣、組合餐優惠、或各種促銷方式改變價差金額。故業者辦理各種促銷活動,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消費仍應給予自備飲料杯優惠。若管制對象有規避本公告自備飲料杯優惠之情形,屬違反本公告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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