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禮盒的包裝體積比值如何計算?
有關酒類禮盒之包裝體積比值之計算方式依公告事項八,包裝體積比值計算公式為:包裝體積比值=(包裝體積/額定包裝體積);而各指定產品之包裝體積比值均需在 1 以下。
(一)包裝體積:外切指定產品包裝(不含提把、扣件、綁繩、塑膠膜等,附屬於盒外之包裝)之最小立方體體積。
(二)額定包裝體積:各單元產品體積與其對應之必要空間係數乘積後之總合。
(三)必要空間係數:
(一)包裝體積:外切指定產品包裝(不含提把、扣件、綁繩、塑膠膜等,附屬於盒外之包裝)之最小立方體體積。
(二)額定包裝體積:各單元產品體積與其對應之必要空間係數乘積後之總合。
(三)必要空間係數:
- 糕餅:6.0 但包裝為單一材質者,為 6.9。
- 其他:2.7 但包裝為單一材質者,為 3.1。
- 禮盒或複式禮盒:各單元產品體積之總合。
- 電腦程式著作光碟:各單元電腦程式著作光碟個包裝體積及非屬電腦程式著作光碟之已或未包裝產品體積之總合。
- 單元產品體積:外切單元產品之最小立方體體積。但單元產品為糕餅者,其體積為外切未包裝糕餅之最小立方體體積。
- 個包裝體積:外切產品個包裝之最小立方體體積。
- 已包裝產品體積:外切已包裝產品本身包裝之最小立方體體積。
- 未包裝產品體積:外切未包裝產品之最小立方體體積。